关于举办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通用知识)培训班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06-26 16:2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5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6号令)所规定的相关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单位,应当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并组织对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同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为满足有关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系统的培训需求,强化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提高产品安全质量控制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建立管控机制,促进质量提升并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我会定于2023年7月11-12日在线举办“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通用知识)培训班”。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认证质量负责人、内审员、技术负责人等。 二、培训内容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5号令、76号令解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解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解读; 4、《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通用规则解读。 三、培训时间及形式 1、培训时间:7月11日上午9:00开课,为期1天。 2、培训将采用平台在线直播形式自愿报名参加,学员可通过PC端或移动端(PAD及手机)下载登录“腾讯会议”软件。 登录房间ID及密码将于开课前以短信发送至学员手机。 四、考试安排 7月12日上午9:00开始,学员需在线完成考试。 (具体安排见微信群通知) 五、培训收费 1、质量安全总监(通用知识):1200元/人(会员单位1000元/人); 2、质量安全员(通用知识):1000元/人(会员单位800元/人)含考试及证书费。
六、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于7月7日前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完成报名。 1、协会官网本通知报名端口(见下方)在线填写报名回执; 2、下载报名表(见附件栏)以Excel格式发送至协会邮箱gdcaa@163.com。 七、其他事项 1、参培学员报名后请邮寄1寸免冠彩照(每人2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字体工整)。 2、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质量安全总监培训证》或《质量安全员培训证》。 3、参培学员报名成功后需查收邮件以获取更多培训考试信息。 4、培训费请于7月7日前汇款至我会,务必注明汇款单位。 开户名称:广东省认证认可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帐号:44001430401053010369 5、联系人:张平,19928435385; E-mail:383397328@qq.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67号凤凰创意园5号楼502室
广东省认证认可协会 2023年6月27日 在线报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通用知识)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