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全国部分省区局《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宣贯会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04-27 09:57 福建、海南、广西省(区)市场监管局,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中心,广东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评审员: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司)函〔2023〕12号)的要求,由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广东、福建、海南、广西区域《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的宣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时间 2023年5月9日上午9:00至12:00。 二、宣贯内容 (一)修订《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的背景; (二)《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 三、宣贯地点 宣贯会以线下线上形式同步召开。线下主会场设在广省市场监管局体育西办公区27楼会议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福建、海南、广西省(区)市场监管局及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视频连线主会场。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总局认可检测司领导; 广东省局领导,许可注册处、认监处、政务中心、审查中心及广东省认证认可协会有关工作人员; 福建、海南、广西省(区)局委派2-3名代表参加; 广州市辖区内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全员参加,特殊情况参加不了的请向广东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请假并说明情况。 主会场报名由广东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负责。 (二)分会场 广东、福建、海南、广西省(区)有关资质认定审批人员、监管人员及评审员依据各省(区)安排在各分会场参加宣贯会。 五、其他事项 (一)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政务中心负责主会场和分会场视频连线对接和保障工作。广东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负责联络以及报名统计工作,并做好主会场布置和有关保障工作, (二)为方便参会,福建、海南、广西省(区)局参加主会场的人员住宿由广东省局统一安排,食宿费自理。 (三)各有关单位及人员请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参会名单回执(见附件1)发送电子邮箱(gdsjj_zxk@gd.gov.cn),报名时请确认发送成功。 (四)广东省局于5月8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视频调试,请视频连线单位做好对接。(视频连线联络人及电话:常家平,020-38835151) (五)参会人员应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参会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 会议联系人及电话: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许可注册处:金玉果020-38835656,方畅020-38835816;广东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张雪奎020-38835575。
附件:《补充技术要求》培训班回执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