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新取证
培训班报名的通知
粤认协[2010]8号
各有关实验室:
为满足我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需要,提升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质量,充实评审队伍建设,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监管处委托,我会拟定于5月-6月举办一期广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班,发展一批新的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参加广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尚未取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监管处发证的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对检测质量有较强的判断、分析能力;
2、熟悉实验室资质认定相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工程师以上职称;
4、具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见附件1)检测工作5年以上的经验;
另外,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国家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欢迎报名参加。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请填写“广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2010年5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我会。经初审合格后,我会将发通知书参加培训考核(个别专业将根据需要限制名额)。
协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4号楼302;
邮政编码:510220;联系电话:020-84443801
联系人:叶炳辉,吴江霖
附件:1. 相关专业领域
2. 广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推荐报名表
3. 通知电子版
广东省认证认可协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附件1
相关专业领域
1、产品质量检测及计量校准;
2、农业:投入产品类(化肥、农药)、农产品类(种植、养殖、水产等)、农业环境类(大气、土壤);
3、环境监测;
4、疾病预防与控制:临床病理、毒理、微生物检测、药品检测;
5、食品、微生物;
6、地质勘察、勘探;
7、公路、市政工程检测;
8、建设工程及室内空气;
9、机动车安全性能和综合性能检测;
10、无线电监测;
11、防雷检测;
12、特种设备检测;
13、化工;
14、建材;